q:我公司在2014年4月1日前获得了有机产品认证转换证书,并在产品上使用“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取消了有机产品认证转换证书及其标志,那我们的证书和认证标志还能继续使用吗?
a:2014年4月1日前已获得有机转换产品认证且按原《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可使用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的,在转换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使用转换标志。转换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
原则上,如果是在2014年4月1日前获证的企业,可以按照旧版《办法》的规定使用认证认证及标志,不受新版《办法》的限制,但当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就必须要按照新版《办法》的要求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