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4年度质量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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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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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办质[2004]385号“关于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已注册的质量工程师必须参加质量工程师必修课继续教育的培训。对于 2003年12月获得质量工程师证书的考生,已举办过两次“2004年度质量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第1次在2005年1月份于厦门工商宾馆举行,第2次在2005年9月份于厦门华都酒店举行),现面对尚未参加上述2次培训的2003年获证人员,举办“2004年度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2006年12月换证前最后一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2006年11月25日全天-26日上午,上课时间8:30-12:00,13:30-17:30。
【授课教师】 由国家认可的质量工程师注册教师授课。
【培训内容】 1、供应商质量控制与顾客关系管理 2、统计过程控制;
3、质量改进; 4、抽样检验; 5、计量基础。
【培训地址】 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培训教室
【培训费用】 390元/人
【考试发证】 培训结束后即可获得由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和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颁发的培训证明,可作为质量工程师2004年度继续教育必修学分。
【报名方式】 拟参加学员将报名回执于培训开班前传真至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
【交款方式】 参加者须在报到前缴纳有关费用。
【联 系 人】 许老师 顾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699210 【传 真】 2699204
【报名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中山医院正对面)
【开户单位】 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
【开 户 行】 商业银行湖滨支行 【帐 号】 8771020111005822
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
2006年11月7日
请于培训资料下载处下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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