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通知》(厦经企业函〔2016〕52号),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16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厦门二五八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厦门晟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博士科技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理工软件评测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2016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二、厦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服务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对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将进行检查;将委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不定期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