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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加强对ccc认证无证违法行为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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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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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2015年3月发出通知认监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为(简称“无证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内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防范无证商品流入市场。对无证行为技术监督局等要常抓不懈,形成高压态势,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出厂、销售、进口的产品是否获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管理机制与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企业在获得证书之前或者暂停撤销期间擅自出厂、销售目录内产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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