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首届(2011-2012年)“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据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介绍,市政府设立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目的是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从而推动龙岩市企业参与省政府质量奖和国家质量奖的评审。根据《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该奖项由市政府领导和22个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采取自下而上,由企业自愿申报,社会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评委会定审等办法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评选。该奖每两年评一次,每次评选出获奖企业1-3家,获奖企业由市政府颁发奖牌,授予获奖标志,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获奖企业可在本企业产品上使用“政府质量奖”获奖标识,并可优先推荐为“省政府质量奖”参评对象。 |